团字〔2025〕2号
关于创业教育学院
招收20244—220025届学员的通知
各院系分团委、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21】 3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 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办【2015】36号) 的文件精神,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进一步提升我校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充分发挥创新精 神与创业能力的互相促进、转化作用,激发大学生投身创业实践 的热情。 汉口学院创业教育学院作为校内学生协会组织,将组织 开展创业教育理论和实践活动,增强创业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现将创业教育学院 2024 年招收协会学员计划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3日截止
二、报名对象
汉口学院全体在校大学生
三、报名条件
创业教育学院分院推荐,有创业意向学生为主, 自愿缴纳。理论及实践课程活动经费费用总计 200 元。缴费一周后不再退费。
四、报名方式
各院系学生通过其院系报名,从报名学员中指定学院负责人, 截止日期前由学院负责人上交名单及费用。
五、学员待遇
( 一)参照学校《汉口学院教字[2023]2号汉口学院创新创业 实践学分认定办法》编制原则和基本要求,学生取得创业教育学 院的2个学分(来源:1.参加学术讲座和创新创业沙龙,讲座0.2 分/次,共五次积1学分,并提交不少于800字的活动心得总结2.参 加短期创新创业实训班并成功结业积1学分)可冲抵原专业非核心 课程类学分,包括部分通识教育课程、部分专业选修课、部分专 业基础课和公共任选课的学分,也可冲抵毕业实习的学分(课程 类别参见各专业教学计划相关说明)。
( 二)参加创业教育学院特色理论课程培训结束后,理论和实 践考核成绩合格的学员,可取得创业教育学院颁发的学员结业证书, 其中理论和实践成绩均合格的共青团员同时可获得由汉口学院团委颁发的团校结业证书(创业实践)。
( 三)报名参加创业教育学院课程培训后,学员可参与创业 教育学院开展的所有活动,提供校企合作单位的实践资格,享受 学院聘请创业导师针对性辅导。
六、成绩考核方式
( 一)结课综合成绩=平时成绩30%+实践成绩20%+考试成绩 50%。其中活动心得总结作为平时成绩的考核标准之一,实践成绩 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营销大赛,跳蚤市场,挑战杯等创新创业类活 动以及比赛。
( 二)因故无法出席课程需提交创业教育学院请假条,无故 旷课三次及以上取消考试资格,不予发放结业证。
附件1:《创业教育学院招收学员信息表》
共青团汉口学院委员会 创业教育学院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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